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国家规定婚假为3天。 根据《四川省劳动和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规定的复函》(川劳险 1993 95号),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