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数,顾名思义,是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它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正整数整除的数,换句话说,合数就是有多个因子的数,这些因子可以是两个不同的正整数,也可以是一个正整数和它的平方根,4、6、8、9、10等都是合数,因为它们都有不止两个因子。
我们可以通过一种叫做“因式分解”的方法来找出一个数的所有因子,我们可以将这个数除以最小的正整数(在这里是2),如果能够整除,那么就将结果继续除以2,直到结果不能被2整除为止,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包含所有小于这个数一半的因子的列表,我们再用这个列表中的每个因子去除这个数,如果能够整除,那么就说明这个数有一个额外的因子,我们将所有的因子相加,如果和等于这个数本身,那么这个数就是质数;否则,它就是合数。
需要注意的是,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因为它只有一个因子,即1本身,而0也不是合数,因为它没有任何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