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您是因为工伤在家休养,那么您所享有的工资待遇应该按照您原来的正常工资水平来计算并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每月按时发放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