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5元。补贴从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按月计算。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补贴发放月为每季度的靠前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补贴发放日为25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65周岁以下(不含65周岁)人员,可以申请上海交通补贴:1、持本市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2、持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退役军人;3、持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证》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