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机关是指在行政诉讼中,对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中国的复议机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国务院: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抽象行政行为享有复议权。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对其所属各级人民***的具体行政行为享有复议权。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对其所属各级人民***的具体行政行为享有复议权。
4、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其他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享有复议权。
5、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控告。
6、其他行政机关: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出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复议机关设置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都包括上述提到的基本要素,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复议机关的设立和职权范围,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