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法的基本性质,是:一个数连续减去两个数,可以从这个数里减去两个减数的和;也可以从这个数里先减去第二个减数,再减去靠前个减数,即:a-b-c=a-(b+c)=a-c-b。减法基本性质公式:58-48=10连续减去两个数就等于减去这两个数的和减法的性质:被减数-减数=差被减数-差=减数减数+差=被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