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短期借款利息是否计入什么科目的判断标准和报表处理方式如下:已到付息日但尚未支付的利息应计入“应付利息”科目,尚未到付息日的应计利息(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应入相应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短期借款利息一般计入财务费用,利息预提的应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不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