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的声调标注在汉字上方,用数字表示,具体规则如下:1、靠前声(阴平):标注为1;2、第二声(阳平):标注为2;3、第三声(上声):标注为3;4、第四声(去声):标注为4。“ma1”表示靠前声,“na2”表示第二声,“sa3”表示第三声,“do4”表示第四声,这种标注方式有助于学习和掌握汉语的音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