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是国家法律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出具公证书、证明和其他法律文书,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证处的设立和管理主要由司法部门负责,公证处归司法部下属的司法局(或司法厅)管理。
司法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划,领导和协调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等,司法局(或司法厅)则是司法部在地方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行政工作,包括公证处的设立、管理和监督。
公证处的设立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初审、复审和核准等环节,申请人需要向当地司法局(或司法厅)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设立公证处的目的、类型、规模等事项,司法局(或司法厅)会对申请进行初审,核实申请人的资质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将初审结果报请上级司法部门复审,如有需要,还可以提请专家评审,经批准设立的公证处需报请同级人民***备案。
在公证处的管理过程中,司法局(或司法厅)负责对公证处的日常监督和指导,确保公证处依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司法局(或司法厅)还要负责对公证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公证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司法局(或司法厅)还要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公证处归司法部门管,具体来说是归司法部下属的司法局(或司法厅)管理,公证处的设立和管理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由司法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