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是卫生监督所。它是卫生厅(局)的直属机构,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 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餐饮业的监管职能由卫生部门(确切的说,是由卫生监督所)划归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